(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有关规定执行。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对方单位坚持不予配合,导致在考察期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确定为不宜聘用人员。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省信访局信息中心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省信访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浙江省信访局门户网站
(http://www.zjsxfj.gov.cn,信息公开/公告公示)。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以下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省信访局机关纪委:0571-87057182、87058361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省信访局办公室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057985、87059185
点击下载>>>1-2.rar
1.浙江省信访局信息中心2017年招聘岗位表.xls
2.浙江省信访局信息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浙江省信访局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