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哪类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如何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农村贫困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和贫困应届毕业生可减免考务费。在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时,除提供通过资格审核后打印的《详细信息表》外(详细信息表打印方法:登录报名系统——点击详细信息页面——截屏打印),还需出示以下证明材料之一:《贫困户登记卡》或家庭所在地乡(镇)级党政机关出具的贫困证明、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
报考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符合减免考务费的人员,于2017年3月14日18:00前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考务二部(贵阳市毓秀路18号,省人才市场10楼1002房)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
报考市(州)辖区职位符合减免考务费的人员,于3月14日18:00前到本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院)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
十八、笔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
本次招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为150分)和《申论》(分值为150分)。
十九、什么时间进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其中,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申论》。
二十、参加笔试时需带哪些证件?
报考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二十一、少数民族加分在什么时候进行?
少数民族加分审查工作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组织实施,在笔试成绩公布前进行。目前我省有两种形式,一是考生到现场加分审核;二是通过身份证信息直接加分审核。具体方式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二十二、哪类人员可以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1)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2)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乡镇(街道办事处)的;(3)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的;(4)报考单位在民族乡的。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定向招录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由原民族乡撤乡建镇的职位加分政策按《贵州省民政厅 贵州省民委关于做好民族乡撤乡建镇有关工作的通知》(黔民发〔2013〕35号)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三、现场资格复审的对象是哪些?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二十四、现场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信息表》(一式二份,审核后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审核单位)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基层工作经历等)。
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职位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或以下材料:(1)“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人员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提供《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提供《退伍证》和职位要求的毕业学历(学位)证书。
公职人员需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需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2017届毕业生可使用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参加资格复审。由于没有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考生须签署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的保证书。
资格审查贯穿公务员招录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十五、留学回国人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录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领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二十六、面试人员名单如何确定?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并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的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取消及减少情况由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亲笔签署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十七、哪些职位需要体能测评?标准是什么?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评,其它职位考生无需进行。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二十八、哪些职位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
公安机关、监狱、强制戒毒管理机关和法院、检察院的警察职位,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警察一线执法执勤职位对视力要求较高,请报考人员注意。
二十九、考察时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吗?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录用考察是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录用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三十、哪些环节不进行递补?
公务员职位面试环节和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环节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在体检、考察、拟录用人员公示及后续环节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三十一、对违纪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报考者和工作人员在公务员考试录用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视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记入诚信档案、不予录用等处理。对考试作弊涉及违法情节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十二、简章所指公职人员包括哪些?
简章所指公职人员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在岗人员。
三十三、本报考指南适用范围是哪些?由谁负责解释?
《贵州省2017年公务员和人民警察报考指南》仅适用于贵州省2017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工作,由贵州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51-85892143省委组织部。六大类机关: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
0851-86826549 86824280省公务员局。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报名及打印准考证技术问题:0851-86810676 86831833 省人社厅考试院。
缴费咨询电话:0851-86812112 省人社厅考试院。
监督电话:0851-85837410 贵州省纪委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办公室
报名咨询时间:2017年3月1日至10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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