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如学校放假无法加盖公章,应注明学校联系人姓名、职务以及联系手机,并按照我关另行要求的时限补盖公章。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1),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2),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传真至0571-87267017或发送扫描件至[email protected]。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声明,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携带以上材料中复印件的原件(请以普通大信封装袋,封面注明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码、报考职位、职位代码),并提供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4张(须与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名称、报考职位代码)到杭州海关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3月6日上午8:45,地点:杭州市黄龙路7号(黄龙路天目山路口)杭州海关一楼大厅,请准时到达,切勿迟到。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分别于2017年3月7日和3月8日进行。每位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请见上述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中列明的面试时间。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务必全部于上午8:30前报到完毕。截至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杭州市黄龙路7号(黄龙路天目山路口)杭州海关一楼大厅。杭州海关周边公交站点:庆丰村、庆丰村西、跑马场、黄龙公交站、黄龙旅游集散中心、黄龙体育中心、教工路花园亭等。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含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和体能测试
体检预计于3月9日进行,请考生保持联系畅通,并密切关注我关门户网站通知,查看具体体检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合理安排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我关承担。
报考缉私警察职位且体检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将于体检后另行确定并通知。体能测评执行《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有关标准。体能测评中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海关)=(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缉私)=笔试合成分 ×50% + 面试成绩×50%
五、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邮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我关,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面试前,我关将随时更新、发布有关安排、要求,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国家公务员局、海关总署和杭州海关门户网站,以免遗漏相关信息。
联系方式: 0571-87267010、87267011(电话)
0571-87267017(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点击下载附件:1.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2. 待业证明(样式)
3.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杭州海关
2017年2月20日
国家公务员面试栏目推荐:
公务员面试时间 | 公务员面试名单 | 公务员面试技巧 | 公务员面试热点 | 公务员面试模拟题
国考面试名单 | 国考面试时间 | 国考面试真题 | 公务员面试技巧 | 公务员面试热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