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7.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二张(二寸)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
面试分别于2017年2月24日、27日进行。
1.24日下午:报考0801001001(发展与财务司国有资产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2.27日上午:报考0801002001(人事教育司业务处室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3.27日下午:报考0801003001(震害防御司防灾基础处主任科员及以下)、0801004001(直属机关党委业务处室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4.面试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3:30分别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前、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3: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报到地点
中国地震局东楼3层阳光大厅。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3号。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按国家规定,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5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2月28日进行,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如有变化,我司将及时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
(三)考生的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与我司联系。
(四)乘车路线:地铁1号线在万寿路站西北口出站,或76路、89路、337路、373路公交车在万寿路口西站下车,向西100米路北即是。建议考生选乘地铁以防堵车。
联系人:刘双
联系方式:010-88015504(电话)
010-88015536(传真)
点击下载附件:1.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2.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3. 待业证明(样式)
中国地震局人事教育司
2016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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