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各类证明材料。如:党、团员身份证明材料、英语证书或成绩通知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计算机证书、船员适任证书、引航员证书、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面试时提供船员适任证书(引航员证书)确有困难的,经浙江海事局同意后,提供船员适任证书(引航员证书)编号和签发机关即可。应届毕业生的在读学历和学位证书、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专业英语(外语)八级证书可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到单位报到时提供。
7.要求相关工作经验职位的,提供有关劳动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
8.考生系留学归国人员须出示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的原件,并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9.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10.直属海事系统公务员面试登记表。
11.考察联系表(见附件4),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在考察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为“职位代码+姓名+考察联系表”。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并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经调剂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准备的材料与上述要求相同。
所有提供材料复印件原则上要求为A4纸复印。
(二)在读非应届毕业的硕士或博士(指按正常的教学计划,不能在2017年7月底前毕业的考生),无论以何种学历报考,一律不予录用。一旦发现此类情况,将立即停止对该考生的后期各项工作,并将考生情况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三)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特困生或享受低保人员(须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本人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及体检费用由浙江海事局承担。请广大考生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安排好交通和住宿,注意安全。
(四)请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考生及时将变动情况发E-mail到[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为“职位代码+姓名+联系方式变更”,并保持联系手机或电话畅通。
(五)未尽事项将陆续通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信息网站(http://bm.scs.gov.cn/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网站(www.msa.gov.cn)和浙江海事局 网站(www.cnzjmsa.gov.cn)进行公告,请及时查阅。
(六)浙江海事局人事教育处联系电话:0571-88372791。联系人:叶鑫宇, E-mail:[email protected]。
(七)监督电话010-6529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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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海事局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海事局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到资格审查面试及体检日程安排
3.面试地点具体公交线路图和面试提交材料清单及相关样本
4.考察联系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海事局
2017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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