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用卡
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非银行发卡机构向其客户提供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贷记卡指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使用、后还款的信用卡。
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须先按发卡银行的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
信用卡消费信贷具有的特点:
①循环信用额度。我国发卡银行一般给予持卡人20~56天的免息期,持卡人的信用额度最高一般是5万元人民币。
②具有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性质。
③一般有最低还款额要求。应还金额的10%
④通常是短期、小额、无指定用途的信用。
⑤信用卡除具有信用借款外,还有存取现金、转账、支付结算、代收代付、通存通兑、额度提现、网上购物等功能。
2.借记卡
借记卡是指银行发行的一种要求先存款后使用的银行卡,不具备透支功能。
借记卡分为转账卡(含储蓄卡)、专用卡、储值卡。
3.3.5 代理业务
1.代收代付业务
主要是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两类。
2.代理银行业务
(1)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
(2)代理中央银行业务
(3)代理商业银行业务
3.代理证券业务
代理证券资金清算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利用其电子汇兑系统、营业机构以及人力资源为证券公司总部及其下属营业部代理证券资金的清算、汇划等结算业务。
4.代理保险业务包括:
1)代理人寿保险业务、
2)代理财产保险业务、
3)代理收取保费及支付保险金业务
4)代理保险公司资金结算业务。
5.其他代理业务
(1)委托贷款业务
(2)代销开放式基金
(3)代理国债买卖
3.3.6 托管业务
1.资产托管业务
2.代保管业务(设置保险箱库)
3.3.7 担保业务
1.银行保函业务:
分为融资类保函和非融资类保函两大类。
P96 表3-10
2.备用信用证业务:
可撤销的备用信用证和不可撤销的备用信用证两类。
3.3.8承诺业务
贷款承诺业务可以分为:
1.项目贷款承诺
2.开立信贷证明
3.客户授信额度
4.票据发行便利
3.3.9理财业务
理财业务涉及信托、基金、证券、保险等领域,需要综合运用境内外货币市场及资本市场金融工具,是一项技术含量高的综合性金融服务,近年来,已成为商业银行吸引高端客户和增加非利息收入的利润增长点。
1.对公理财业务
主要包括金融资信服务、企业咨询服务、财务顾问服务、现金管理服务和投资理财服务等。
2.个人理财业务
可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
综合理财服务又分为私人银行业务和理财计划两类。
3.3.10电子银行业务
电子银行渠道主要包括:
网上银行(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
电话银行(利用电话等声讯设备和电信网络)
手机银行(利用移动电话和移动通信网络)
自助终端(多媒体自动终端、ATM自动柜员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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