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存款利率
定期存款利率视期限长短而定,通常,期限越长,利率越高。
②到期支取的定期存款计息
到期支取的:定期存款按约定期限和约定利率计付利息。
【案例】某客户在2007年1月8日存入一笔12345.67元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假定年利率为3.00%,一年后存款到期时,他从银行取回的全部金额是多少?
解答:连本带息=12345.67 * (1+3%)
③逾期支取的定期存款计息
逾期支取的:定期存款计息:超过原定存期的部分,除约定自动转存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全部计入本金。
【案例】某客户2006年2月28日存入10000元,定期整存整取六个月,假定利率为2.70%,到期日为2006年8月28日,支取日为2006年9月18日。假定2006年9月18日,活期储蓄存款利率为0.72%。
解答:分成两部分处理:
8月28日,定期整存整取到期,连本带息一共是10000*(1+2.7%/2)=10135元
8月29日至9月18日,共计20天,按照活期存款计算计息
10135 ×(1+ 0.72%/360 ×20) =10139.05元
④提前支取的定期存款计息
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提前支取部分的利息同本金一并支取。
⑤存期内遇有利率调整,仍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3)其他种类的储蓄存款
除常见的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外,还有下列四种存款种:定活两便储蓄存款、个人通知存款、教育储蓄存款、保证金存款(详见p55 此略)
2.单位存款业务
单位存款又叫对公存款,是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将货币资金存入银行,并可以随时或按约定时间支取款项的一种信用行为。
按存款的支取方式不同,单位存款一般分为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单位协定存款等。
(1)单位活期存款
单位活期存款是指单位类客户在商业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办理不规定存期、可随时转账、存取的存款类型。
单位活期存款账户又称为单位结算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①基本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简称基本户,是指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企业、事业单位等可以自主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营业场所开立一个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基本账户,同一存款客户只能在商业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②一般存款帐户
一般存款账户简称一般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③专用存款帐户
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对其特定用途的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④临时存款帐户
临时存款帐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该种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2)单位定期存款
单位定期存款是指单位类客户在商业银行办理的约定期限、整笔存入,到期一次性支取本息的存款类型。
(3)单位通知存款
客户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商业银行,并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类型。不论实际存期多长,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可再分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
(4)单位协定存款
单位协定存款是一种单位类客户通过与商业银行签订合同的形式约定合同期限、确定结算账户需要保留的基本存款额度,对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上浮利率计付利息、对基本存款额度按活期存款利率付息的存款类型。
(5)保证金存款
可分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黄金交易保证金、远期结售汇保证金四类。
3.人民币同业存款
同业存款,也称同业存放,是指因支付清算和业务合作等的需要,由其他金融机构存放予商业银行的款项。同业存放属于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与此相对应的概念是存放同业,即存放在其他商业银行的款项,属于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
4.外币存款业务
目前,我国银行开办的外币存款业务币种主要有九种:美元、欧元、日元、港元、英镑、澳大利亚元、加拿大元、瑞士法郎、新加坡元。其他可自由兑换的外币,不能直接存入账户,需由存款人自由选择上述货币中的一种,按存入日的外汇牌价折算存入。
【背景知识】汇买价、钞买价、卖出价的区别
现汇买入价/现钞买入价/现汇卖出价/现钞卖出价/中间价(基准价)
银行外汇牌价表中的这几个价格(除中间价外)都是以银行为主体的表示方法。现汇是指可自由兑换的汇票、支票等外币票据。现钞是具体的、实在的外国纸币、硬币。
中间价(基准价):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
个人外汇买卖业务多本着钞变钞、汇变汇的原则。现汇买入价和现钞买入价往往不同。钞买价比汇买价要低。
(1)外汇储蓄存款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2007年2月1日起施行)规定:
“个人外汇账户按主体类别区分为境内个人外汇账户和境外个人外汇账户;按账户性质区分为外汇结算账户、资本项目账户及外汇储蓄账户。”外汇结算账户用于转账汇款等资金清算支付,外汇储蓄账户只能用于外汇存取,不能进行转账。
不再区分现钞和现汇账户,对个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统一通过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
(2)单位外汇存款
①单位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境内机构原则上只能开立一个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限额统一采用美元核定。
②单位资本项目外汇账户
包括贷款(外债及转贷款)专户、还贷专户、发行外币股票专户、B股交易专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