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由省农业厅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是否具备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面试工作在河南省农业厅统一指导下,各招聘单位负责具体实施。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单位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心理素质状况、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河南农业信息网站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需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区;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于面试结束当天在河南农业信息网站公布。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3.成绩的计算与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应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试总成绩在河南农业信息网进行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进行面试加试。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有关标准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公示
按照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省农业厅人事处审核后,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农业信息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省农业厅人事处批准。
六、监督
监督电话:省纪委驻省农业厅纪检监察室:0371-65918790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371-69690394
附件:1.河南省农业厅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2.河南省农业厅直属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