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和美术,共8个学科。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的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5.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同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根据考生的专业选报相应的科目。
四、面试内容、方式与程序
(一)面试内容
面试遵循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考试大纲(可登录www.ntce.cn查询),主要考查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面试测评系统。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件,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陆“面试测评软件系统”,通过计算机从题库中抽取一组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备课纸及试题清单(考生须在试题清单上签名)。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考生提交试题清单、备课教案(活动演示方案)后离场。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考生面试按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要求执行。
五、面试网上报名缴费
1.网上报名。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确认、网上缴费的办法。考生本人可于2016年12月16日9:00至12月19日17:00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www.ntce.cn)进行报名。考生自行选择设区市(考区)参加考试,省内高校在校考生原则上按学校所在地选择设区市(考区)参加考试,考生在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提示和报名注意事项,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生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指引进行网上信息填报,考生应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有违反而造成填报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缴纳考试费。网上审核确认完成后,考生必须于2016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17:00前,通过网上在线支付完成考试费缴纳,具体办法可参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相关公告。面试考试费按照《江西省发改委 财政厅关于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2015〕982号)的规定,面试收费按照每人次295元标准收取。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报名,系统将自动做信息删除处理。
3.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报名系统下载、打印,考生具体考试时间、考点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为:2017年1月2日至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