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受聘人员和聘用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协议。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实行“六公开”,即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将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八、其他
(一)调整招聘计划、现场资格审查、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体能测试、考察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事宜均在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4-6226678、6990122
附件:2016年乐陵市公安局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乐陵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陵市公安局
二0一六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