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宁夏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点设置
2.宁夏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官条件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11月7日
附件1
宁夏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点设置
由各市教育考试中心向宁夏教育考试院书面推荐面试考点,宁夏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点布局等因素对考点进行考察、审批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
面试考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考点原则上应为标准化考点。
(二)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考点主任的考点领导小组,成立考务、保卫、医疗、后勤等小组,以保证考试正常实施。
(三)能够提供符合规定条件的面试考场(包括备课室、面试室)和候考室。
(四)具备面试测试需要的局域网环境,具有符合软硬件、联网环境要求的测试用系统服务器和计算机(包括备用的系统服务器和计算机)。
(五)拥有适应面试工作需要的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考点主考、副主考、系统管理员、监考教师和考务工作人员)。
(六)具备符合面试试题、面试测评软件系统、面试测试数据保管、保密要求的条件。
附件2
宁夏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官条件
一、面试考官由高等学校教师、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教育科学研究机构优秀教研员等组成。面试考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和遵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以及考试改革政策规定。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三)具有扎实的本学科(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从事相关专业教学或研究工作五年以上,一般应当具有相应层次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五)持有面试考官证书。
二、面试考官的遴选、培训与管理
(一)申请人通过自荐、单位推荐,经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备案后,方可成为面试考官候选人。面试考官候选人参加国家、宁夏教育厅或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取得面试考官证书,获得考官资格。
(二)面试考官参加面试前,必须持证上岗接受宁夏教育厅、宁夏教育考试院或市教育考试中心的管理和考核。
三、宁夏教育考试院按照覆盖面广、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好中选优的原则,建立面试考官信息库和定期补充、淘汰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各市教育中心及有关单位建立面试考官工作业绩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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