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安排
1.笔试科目:
(1)公安特警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公安警务技术职位和非公安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1)公安特警职位: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3日至4日。
(2)公安警务技术职位和非公安类职位: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4日。
(三)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1)公安特警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 +《申论》成绩×30% +《专业科目》30%)×40%+笔试加分
(2)公安警务技术职位和非公安类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 +《申论》成绩×50%)×70%+笔试加分
(四)心理素质测试
报考公安类职位的所有笔试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16年12月4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计算分值,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五)专业测试
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所有笔试人员均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在笔试后进行。专业测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六)考试加分
此次考试对抗震救灾及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等都有相应的加分政策,具体加分政策参照市(州)及系统的公告,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七)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17年1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公布。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这与上半年须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相比,减少了1天,公务员考试网提醒申请查分的考生,一定要注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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