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面试结束阶段当场宣布。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再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录取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上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凭《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经上级审核、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 其他事项
(一)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考察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按方案要求在相关网站公布。请应聘者关注该网站相关信息,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随时取消其资格。
(三)招聘工作中的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若因应聘人员未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本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人事教育处: 0371-87166611
省纪委驻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 0371-87166683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371-69690289
附件:河南省交通通信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河南省交通通信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序号 | 招聘岗位 | 工作岗位 | 拟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须同时具备) |
1 | 专业技术 | 财务 | 1 | 1.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硕(博)研究生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 2.出生日期在1981年1月1日(含)以后; 3.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 4.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职称; 5.具备高级会计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
2 | 计算机技术 | 4 | 1.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硕(博)研究生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 2.出生日期在1991年1月1日(含)以后,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信息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等工科类相关专业。 | |
3 | 管理岗位 | 办公室 | 1 | 1.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出生日期在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专业不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