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位)主要领导深入包扶点开展访贫活动。扶贫日前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到包扶村(点)开展调研访谈活动,慰问贫困群众和驻村干部。
(四)面向边远、贫困地区薄弱学校、贫困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互助活动。各市、县教育局和学校(单位)发挥自身优势,结合学校结对帮扶工作,开展送技术、送知识、送服务,城市优质学校与农村薄弱学校结对子等各类互助活动,为薄弱学校发展提供先进理念、优秀师资、信息化设备等方面的支持,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提供技能技术帮助。
二、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实施教育扶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各地和学校(单位)实际,在扶贫日积极参与支持配合,带头开展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