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市人事考试考工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从10月19日开始。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后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面试的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或市人事考工网站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考试
(一)分类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根据岗位分类,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1.A类岗位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管理学、经济学、哲学、法律、语文、公文基础知识、时政等,下同)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公共科目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B类岗位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与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笔试、结构化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
笔试成绩低于50分不得进入结构化面试,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A、B类岗位笔试、结构化面试由丹徒区人社局统一组织。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3日(星期日);结构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单。考试成绩5个工作日内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网站和市人事考试考工网公布,考生凭自己身份证号进入报名系统查询。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和市人事考试考工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或技能测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共同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完成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区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聘用到相应等级)。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1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511-84425552,区委组织部政策咨询电话:0511-88977161,区人社局政策咨询电话:0511—80896031,区纪委监督电话:0511—88977395。
附件一:《丹徒区事业单位2016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中共镇江市丹徒区委组织部
镇江市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六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