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考察
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部署,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具体实施。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对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到市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拟聘人员需与湘潭市国土资源局签订服务五年承诺书。
十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1-58265573
考务咨询电话:湘潭市人力资源考试院0731-58568994
附件:1、湘潭市国土资源局直属事 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一).xls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潭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