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知识能力和公共基础知识等;个别岗位测试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2016年9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体育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时间为5天)。
(二)教练员专业技能测试:组织专家评审小组,主要测试考生岗位专业技能水平,撰写教学方案、试教模拟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教练员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具体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要求招聘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者)的岗位不安排笔试,此类岗位的应聘者经审核合格后,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核。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或“硕士及以上”的,具有博士学位者不需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或“本科”的,博士若应聘该岗位需参加笔试。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初级以上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副高级或以上可不参加笔试,但要符合开考比例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初、中级职称的,副高级或以上人员需参加笔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前往招聘单位办理资格复审,同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
3、面试人选根据考生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其他考生。如面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4、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能水平、应变能力等,采取结构化面试、工作模拟测试等形式进行。
5、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确认。
五、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中共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52号)规定进行。招聘单位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若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以在同岗位面试考生综合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替补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