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本次笔试共分三类:
(1)卫生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
(2)教育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3)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每个科目分别测试从事本类别岗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6年9月3日(星期六)上午9:30,各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其他。
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的人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事项在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审核提供的资料如下: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其他资格条件书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 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
4. 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
6.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上述承诺的将记录在案,2年内不得报考我市市直事业单位。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将在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相关网站上另行公告。
(四)成绩。
1.笔试、面试单科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2.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符合条件的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