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递补
因体检、考核环节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本岗位参加考试落选的人员中按照本公告办法和聘用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因工作需要,本次招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的岗位和递补后仍出现的缺额,经批准、按照考生自愿原则,可在达到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平均分数线以上未聘人员中,按聘用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登记递补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递补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七、公示
确定拟选用人员名单后,在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与管理
(一)所聘岗位全部属于公益性的公共服务岗位,实行灵活的聘用和管理机制,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计划外用工人员。
(二)被聘用的人员与其应聘岗位的管理机构签订三年以内聘用协议,协助其开展公共服务工作。
(三)经公示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现行政策法规和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四)被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可由县人社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办理人事代理。
(五)给予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聘用人员2000元/月的劳动报酬,并为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六)受聘人员的管理及考核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期满,聘用关系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且符合续聘条件的,可重新履行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协议。
九、纪律与监督
(一)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6201049(宜宾县直机关工委纪工委)。
十、本公告由宜宾县科学技术协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6202843(宜宾县科学技术协会)
附件一:《宜宾县科协2016年公开招聘科技推广协理员岗位表》;
附件二:《宜宾县科协2016年公开招聘科技推广协理员报名登记表》
宜宾县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8月3日
附件一
宜宾县科协2016年公开招聘科技推广协理员职位表
职位序号
| 岗位职务
| 招聘名额 | 招收范围 | 招收对象
| 性别 | 专业
| 学历及相关要求 | 招录单位、部门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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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一(01)
| 科技推广协理员
| 2
| 宜宾县户籍 | 2011年及以后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 不限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且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应届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
| 宜宾县科学技术协会 | 《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办理,可咨询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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