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九、考试成绩计算
(一)考试总成绩计算
“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和“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
“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 +《医学基础知识》×50%。
“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 +《教育公共基础》×50%。
“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 +《公共基础知识》×50%。
(三)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按100制计分法由面试产生。
十、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体检时间:8月16日—8月17日。各区(市)县项目办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和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
十一、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单位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十二、聘用及报到
各区(市)县与所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招募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按照约定期限5日内未到岗的,可在报考同一单位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十三、岗前培训
各区(市)县组织、人社、团委、教育、卫计等部门组织进行岗前培训。
1.2016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志愿者(一村一大)招募计划岗位需求表.xlsx
2.2016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志愿者(支教)招募计划岗位需求表.xlsx
3.2016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志愿者(支医)招募计划岗位需求表.xlsx
4.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志愿者相关政策规定.docx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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