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经济法》必做练习试题

  参考答案及解析:

  1、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被划转企业的或有负债未有妥善解决方案的,不得实施无偿划转。

  2、B

  【解析】本题考核产权纠纷处理程序。根据规定,国有单位与其他经济成分之间的产权纠纷,由国有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同意后,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依司法程序处理。

  3、D

  【解析】本题考核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根据规定,金融类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须申办产权变动登记:(1)名称、住所或法定代表人改变;(2)组织形式、管理级次发生变动;(3)国有资本出资人发生变动;(4)国有资本额发生增减变动;(5)因其他出资人出资额发生变动,造成国有资本持股比例发生5%以上(含5%)变化的;(6)主管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变动情形。

  4.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终止重整程序。破产法规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5.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债权人会议的表决。债权人会议审查管理人的报酬决议属于一般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本题C、D选项债权人未过半数,不能通过。本题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1100-300=800万元,A选项未达到1/2 以上。

  6.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委员会的组成。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9人。

  7.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重整计划的执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

  8.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重整的申请。根据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和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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