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学费收取标准及其它
第十九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
学校学费标准:本科专业:10000元/年;专科专业: 7800元/年;
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学生退学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有关退费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奖助学金、助学贷款政策及特困生帮扶措施。
学院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专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精神,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奖助学制度,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企业奖学金、校内勤工助学、学费免减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体系,使贫困学生也能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山东华宇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华宇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山东华宇工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4-2551516;2551618; 2551718; 2551818
招办传真:0534-2551527
学院网址:www.sdhyxy.com E-mail:[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东路968号 邮编:253034
来校路线:德州汽车站或德州火车站乘2路、102路公交车,在山东华宇工学院站下车;高铁德州东站乘坐112路公交车在华晨驾校站下车。
2016年本科招生专业及学费(文理兼收)
2016年高职(专科)招生专业及学费(文理兼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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