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上海教师资格证面试公告

  (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③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5)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考生经过现场确认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审核通过”,此时面试报名全部完成。

  第二步: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需采集指纹信息,须由考生本人前来。

  1.现场确认时间:4月19日—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包括23、24两天双休日)。

  2.现场确认地址:卢湾高级中学(斜土路885号)卢湾教育文体中心一楼。

  注2:现场不提供修改信息服务。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本市户籍社会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学历需同时携带专科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户口本原件(本市集体户口提供户籍证明原件)。

  (2)外省市户籍工作单位在本市的社会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学历需同时携带专科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2013年6月30日前相关机构颁发的本市引进人才居住证(cw9开头)及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或2013年7月1日后相关机构颁发的有效上海市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户籍未迁至本市的也可报考)大三(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大四)以上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②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中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印有“学生证”字样的校园卡可作为学生证使用,其他校园卡不作认可)。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三(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大四)以上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提供材料同(3)。

  (5)以中专、大专学历选报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另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科及以上学历选报的不用提供此类材料)。

  注3:考生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身份证遗失的,可提供本人临时身份证(已去办理,尚未取得的,可提供临时身份证办理回执资料)或社保卡或驾照或军官证或带有身份证号码的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

  (2)考生学生证遗失的,可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3)考生学历证书遗失的,可提供学校学历证书管理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并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

  4.采集考生指纹。将指纹输入面试测评系统,用作考生面试签到身份确认。

  友情提示:

  1.现场无复印服务,请考生预先按要求准备齐全复印资料。

  2.现场无停车位,请考生不要驾车前往。

  (三)面试准考证下载

  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于2016年5月18日—20日期间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下载打印纸质面试准考证,了解面试地点、时间及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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