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专业阶段考试免试办理
符合办理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的报名人员,请于5月16日至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周六、日休息)期间,携带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高级技术职称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和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及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到北京注协考试部办理免试资格审查,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九、考试报名费发票的开具
报名人员如需领取发票,请持《交费确认表》于2016年5月16日至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周六、日休息)期间到北京注协考试部办理。
十、考前辅导
考前辅导报名请登录www.bicpaedu.com(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网)。辅导咨询电话:400-690-3690、59059018。
十一、报名人员信息获取渠道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址:www.cicpa.org.cn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专用邮箱:[email protected]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网址:www.bicpa.org.cn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微信号:bicpaweixin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部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5层507室
北京考办咨询电话:68980880、88221082
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网络报名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财政部考办电话010-88250110(工作日8:00—17:00)
附件: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
北京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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