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为甲方建立网站提供优惠(按甲方获得的代理价格),并提供必要的宣传。
二、违约责任
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协议,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因甲方原因(如未按资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付款不及时等)造成用户争议,由甲方负责;
3.如因乙方原因,而非电信部门检修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黑客攻击,政府部门由于某些原因封锁机房线路,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虚拟主机服务中断或开通不及时,由乙方担负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方式:
一个月内,虚拟主机停机时间超过1天,补偿客户一个周的租用时间。
一个月内,虚拟主机停机超过3天,补偿客户一个月的租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