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综合能力考试如何组织实施?
综合能力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区县招办组织实施、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在试卷上或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10. 春季高职自主招生如何填报志愿?
市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称市高招办)根据全市考生综合能力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情况,划定考生填报志愿的资格分数范围。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公布后,符合填报志愿分数要求的考生,依据市高招办公布的《2016 年天津市春季高职自主招生计划》,到区县招办或报名单位办理志愿填报手续。
11.春季高职自主招生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各招生院校在市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可依法自主规定报考资格和入学标准,依法自主负责新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市高招办负责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和服务。
12.具体的录取办法和程序是怎样的?
录取工作按提前批次、普通批次顺序依次进行。提前批次为招生院校须组织专业考试或面试的特殊类专业,设1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栏中有3 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普通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共设Ⅰ、Ⅱ、Ⅲ、Ⅳ、Ⅴ、Ⅵ、Ⅶ、Ⅷ、Ⅸ9 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招生院校以考生的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时,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 8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 A 等第计为 25 分,B等第计为20分,C 等第计为 15分进行换算),与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录取结束后,招生院校要向社会公布各专业录取原则和录取最低分。
13.具体报名考试及录取的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1月11 日至1月5日,符合条件的考生自主网上报名。
1月18日至19日,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区县招办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3月26 日,考生持本人考生证、身份证,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综合能力考试。
3月27 至4月8日,进行网上评卷;院校组织特殊类专业笔试或面试(相关时间和要求见院校招生章程)。
4 月11日前,招生院校通知考生特殊类专业考试或面试成绩。
4 月12 日,公布综合能力考试成绩。
4 月13 日-15日,考生到区县招办或报名单位填报志愿。
4月下旬,全市统一录取。
5月上旬,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注册。
14.考生获取相关信息的途径有哪些?
一是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二是登陆 www.zhaokao.net,获取相关信息(有关春季高职自主招生的政策规定、招生章程均在招考资讯网上发布)。三是向所在中学或区县招办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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