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办法
1.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总人数不超过245人,自主招生专业不做分省计划;
2.入选考生须参加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在规定批次填报我校相应招生名称,填报规则及录取方式按照其省级招办统一要求执行。
六、日程安排
1.报名: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3月24日16时截止;
2.测试资格审核结果公示:2016年4月30日起;
3.网上缴费:2016年4月30日—2016年5月10日;
4.打印准考证:2016年6月6日—6月11日;
5.测试:2016年6月12日;
6.入选考生名单公示:2016年6月22日起。
七、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加强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社会监督和投诉电话:028-61830237;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推荐申请者。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相应资格。
八、注意事项
1.入选考生的考生高考成绩(及单科成绩)应符合我校招生章程规定,政审、体检合格;
2.入选考生高考后填报的自主招生专业志愿须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专业一致;
3.江苏省入选考生选测科目及等级要求与普通学生相同;
4.合并本科批次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主楼B2-214,邮政编码:611731
电话:028-61831137、61831139
十、本方案由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国家、各省级招办政策和《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小编精心为您推荐:
高考招生 | 自主招生 | 招生计划 | 高考招生简章 | 高考保送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