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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其他事项
10.1 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署协议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替代或更新。 10.2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受让方决定就本协议办理登记手续的,
转让人应当协助受让人办理登记手续,因登记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0.3 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权利不得作为对该项权利的放弃;
10.4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他任何条款的效力。
10.5 《征集公告》和与之相关的文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详见附录二)。如
附录内容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应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为约定事项以附录内容为准。
10.6 本协议同时以中文写就。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