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乙方履行了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设计费人民币2000元。
9、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五、 设计费金额、支付时间与方式
1.设计费总额:人民币¥ 元()。
2.支付时间:
(1)双方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甲方即应向乙方支付定金,即人民币¥ 元。(-);
(2)甲方支付第一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
(3)甲方支付第二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
(4)甲方支付第三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
(5)若有双方协商同意增加的设计费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给乙方;乙方应甲方要求,超出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所增加的费用,在工程峻工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