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湖州师范学院对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报名方式作出了详细规定,具体如下: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通过个人自荐的方式提出申请。
二、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湖州师范学院本科招生网(/),点击右下方“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允许考生同科类专业兼报),完毕后用A4纸打印申请表。
三、材料递交:
所有申请材料必须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邮编313000),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3日(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并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收”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四、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考生本人签名并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否则无效)
2. 考生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1000字左右,必须本人手写,代写及打印稿均无效)。
3.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证明(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否则无效)
4.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否则无效)
5.身份证复印件
6. 材料装订: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第六章 资格审查及缴费
第十五条 湖州师范学院将对报名考生进行材料初审和专家评审组终审:
一、湖州师范学院资格审查组对所有考生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初审,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二、初审合格名单交由专家评审组进行终审,按照文理科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
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有6门及以上为A等,其余为C等及以上者可直接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四、2016年3月18日在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
第十六条 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请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缴费:
一、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
二、缴费方式(不接受现场缴费):
报名考生请于2016年3月19日-3月22日到工行网点柜台缴费。办理方式:到浙江省内任一工行网点柜台,向银行柜台人员提供学校代码(湖州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2020789)和学号(S+报名编号);在核对无误后,缴清相应款项即可;缴费后请妥善保管缴费凭条(回执或客户留存副联),以备查询之用。
第十七条 2016年3月24日-25日,完成缴费的考生可登录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右下方“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流程打印准考证。
第七章 选拔考试
第十八条 考生报到具体信息如下:
一、报到时间:2016年3月26日8︰00-11︰00(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报到地点:湖州师范学院东校区创新创业楼一楼学生服务大厅
三、报到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2、银行缴费凭证,3、准考证
第十九条 报考考生综合素质测试具体信息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