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工伤保险。截至目前,我县工伤保险参保41户,参保人数4202人(其中农民工2500人),基金征缴245.5万元,工伤保险待遇支出303万元,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2012年市局下达任务为:参保人数达到4200人,其中农民工2500人,基金征缴128万元)。为110名发生工伤的职工进行了工伤认定,组织了100名伤残职工进行了伤残等级鉴定。
另外,根据《关于抓紧将“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紧急通知》(张人社字[2012]101号)文件精神解决了“老工伤”问题。截至目前,我局又将23名“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老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护理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旧工伤复发医药费,全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从而使“老工伤”人员待遇水平得到了提高,有效地保证了“老工伤”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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