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实施教育规范管理工程,配合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创建活动,加强中小学收费管理;加强对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市直公办学校的财务检查整改工作,提高财务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配合审计、财政部门加强对市直公办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计和绩效评价工作。
4、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强化预算约束,加强收支核算管理,严控“三公”经费,建设节约型机关,实现局机关保政策性福利待遇、保运转、保基本改革发展的目标。
(三)着力推进项目建设,切实改善办学条件。
1、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完成政府“十件实事”教育项目建设目标任务。(1)全市完成省政府“十件实事”之教育项目建设任务,努力解决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饮水、洗澡问题,争取考核位居前列。(2)全市建成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200所,召开现场推进会或PPT汇报会,加强过程管理;配合督导室做好全市462所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达标验收工作。(3)配合基教科完成132所标准化公办幼儿园达标建设任务。(4)配合做好市区学校布局调整“四校一基地”(黄州中学迁建、东坡小学改扩建、黄州区思源实验学校新建和黄冈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新建)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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