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成立支行创建工作实施小组。要求各支行成立创建 “五项基础规范”实施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单项实施 创建小组负责人应按以下标准明确:组织管理规范和信贷基 础规范由支行行长负责;文明服务规范和会计基础规范由内 勤主任(主办会计)或副行长负责;安全保卫规范由副行长 或安全员负责。
(二)认真落实创建“三查”工作机制。
一是基层营业网点要加大创建自查频率。各支行在做好 本网点合规隔日查、按旬查和月度内控合规检查同时,要严 格按照“五项基础规范”创建评分细则内容开展好本网点创 建自查自评工作,要求自查频率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检查 时要成立检查小组,明确每条块检查责任人员,并通过流程 与合规风险管理系统向总行各条线部门提交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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