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完善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今年以来,我乡坚持从完善制度入手,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完善了《行政处罚告知制度》,明确了行政执法人员在矛盾纠纷案件调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告知行政相对人确认执法人员身份权利,有陈述,申辩或听证权利,有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利,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各项权利,做到了程序合法;二是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依法律法规为准绳,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执法,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做到文明执法,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三是完善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避免和减少执法过错,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
五、认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按照县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实施意见,我乡对执法依据进行了认真梳理登记,达到了程序合法、内容合法。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有效地规范了我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确保了我乡依法行政行为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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