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工会经费不能这样花!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不准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
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 搞请客送礼等活动。
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 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 违规设立“小金库”。
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 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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