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督查考核,推动重大决策落实。
坚持把督查督办作为推进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总抓手,构建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于一体的大督查工作格局。一是健全完善督查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县直部门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意见、县直部门重点工作验收考核工作方案、重点项目验收办法及“月督查、月通报”等制度机制,将全县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招商引资、资金争取、环境建设、改善民生以及上级任务目标落实等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进一步细化量化,分解落实, 强化调度,加强考核,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二是创新督查方式。坚持“有进度必有现场”的原则,采取普查与抽查、明查与暗访、独立督查与联合督查、传统手段与现代化信息手段相结合的方法,及时深入项目一线了解工作进度,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切实把督查工作做实做细,保证了督查效果。三是突出督查重点。结合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全面加强全县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城区拆迁、改水、改厕、拆墙透绿、道路工程、街道整治等工作的督查考核;将 “4.10”会议确定的18项帮扶政策措施纳入全县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研究制定具体考核细则和考核办法,全部落实责任分工;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 74项考核指标及时分解落实到39个部门,采取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督导措施,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为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打下了良好基础。全年共督查督办市政府督办件10余件、重要会议贯彻落实情况25次、政府文件12份、领导批示事项6件,编发各类督查专报35篇,督办、催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85件,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的落实率和满意率分别达到100%和96%以上,维护了政府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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