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十年。
第二十条:如需延长,在协议到期前三个月双方进行协商。 甲方(章): 乙方(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校企合作就业协议书(二)】
甲方: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
为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积极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高技能人才,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双方就共建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旅游管理学院 学院 专业教学实践基地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总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