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出卖人收取车款后,出具收款凭证。
5、买受人应持有效证件与出卖人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
7、在出卖人旧车交付之日以前所发生的任何形式的交通违章由出卖人全部承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出卖人应承担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出卖人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总价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出卖人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受人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出卖人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