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国的国债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国债发行基本上分为两个阶段:20世纪50年代是第一阶段,80年代以来是第二阶段。
20世纪50年代,我国发行过两种国债。一种是l950年发行的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当时,一方面刚解放,经济基础薄弱,财政收入有限;另一方面要继续支援人民解放战争,迅速统一全国,还要恢复和发展经济,财政支出较大,同时通货膨胀情况也比较严重。于是,中央人民政府决定举借折实公债,其发行对象是城市工商业者、城乡殷实富户和富有的退职人员,其他社会阶层人士可自愿购买。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募集与还本付息,均以实物为计算标准,其单位定名为“分”。每分公债应折合的金额由中国人民银行每旬公布一次。另一种是l954~1958年发行的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我国进入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时期以后,为了加速国家经济建设,中央人民政府决定于l954年开始连续发行建设公债,一共发行了5次,发行对象是社会各阶层人士。在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我国停止发行国债。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变化,政府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逐渐下降,部门、企业和个人收入所占比重上升,同时也为了更好地利用国债调节经济,中央政府于l981年恢复发行国债。l981~1994年,面向个人发行的国债一方只有无记名国库券一种。 l994年我因而向个人发行的债种从单一型(无记名国库券)逐步转向多样型(凭证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等)。随着2000年国家发行的最后期实物券 (1997年3年期债券)的券面到期,无记名国债宣告退出国债发行市场的舞台。l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出现有效需求不足和通货紧缩的现象,在这种特殊背景下,为扩大内需,我国政府连续7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发国债。这个时期的国债主要采取凭证式国债形式。2006年财政部研究推出新的储蓄债券品种——储蓄国债(电子式)
1981年后我国发行的国债品种:
1.普通国债。
(1)记账式国债。记账式国债的发行分为: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以及同 时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发行(又称为跨市场发行)三种情况。个人投资者可以购买交易所市场发行和跨市场发行的记账式国债,而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行主要面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机构投资者。
记账式国债的特点是:①可以记名、挂失,以无券形式发行可以防止证券的遗失、被窃与伪造,安全性好;②可上市转让,流通性好;③期限有长有短,但更适合短期国债的发行;④通过交易所电脑网络发行,可以降低证券的发行成本;⑤上市后价格随行就市,具有一定的风险。
(2)凭证式国债是指由财政部发行的,有固定面值及票面利率,通过纸质媒介记录债权债务关系的国债。通过部分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柜台,面向城乡居民个人和各类投资者发行,是一种储蓄性国债。凭证式国债购买方便,变现灵活,利率优惠,收益稳定,安全无风险,是我国重要的国债品种。
(3)储蓄国债(电子式)是指财政部面向境内中国公民储蓄类资金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的人民币债券。
储蓄国债(电子式)是2006年推出的国债新品种,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针对个人投资者,不向机构投资者发行;②采用实名制,不可流通转让;③采用电子方式记录债权;④收益安全稳定,由财政部负责还本付息,免缴利息税;⑤鼓励持有到期;⑥手续简化;⑦付息方式较为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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