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特困退伍人员若干名
五、各类慰问对象慰问金标准:
1、烈属:1000元/户
2、在乡老复员军人:500元/人
3、在乡伤残军人:500元/人
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300元/人
5、无单位参战人员:300元/人
6、“五老”人员:300元/人
7、特困退伍军人:200—500元/人
以上经费及具体事宜均由镇民政办负责在7月26日前准备好。
六、具体做法:
1、开好两个座谈会:
在镇政府召开东江纵队老战士、烈属代表、伤残军人代表、参战人员代表、现役军人家属代表会议及镇政府大院内退伍人员座谈会——负责单位:党政办、民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