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卖场的设计,招贴宣传品以及名片等载体上使用KSC商标时,应当与甲方提供的商标式样的文字、文体、图案以及颜色一致,不得擅自改变或扭曲。
• 对甲方提供的产品不得擅自撕剥商品上的商标标识或更改其他商标。(工程机械配件行业网站:留学群) 乙方不得将产品以次充好,损害甲方及用户的合法权利。
三、价格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零配件低于代理商价的10-20%,低于市场价的50%,并优先保证货品供应。
四、代理权益
• 甲方确定乙方为所签约地唯一代理商,公司不再发展其他商家并拥有未签约区域优先签约权。
• 乙方如果违反本合同和有损济宁凯松公司品牌形象和利益之事,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加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