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开展《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制定《关于规范科级干部提拔使用工作的意见》,规范全区有用人权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职数配备自查和规范工作,逐步消化超编职数,严肃查处违规和超职数配备行为。综合运用经济责任审计、年度和届中考核、教育实践活动、《干部任用条例》检查等成果,加大问责、诫勉力度,及时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推进干部工作公开,建立组织部门与全委会成员、“两代表一委员”沟通机制,探索干部工作新闻通气会等制度。
四、健全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人才强区建设
1、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责。注重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健全政策协同制定、工作协调推进等机制,更好地发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加强重大人才活动、重要人才项目的协调服务,定期开展督查,确保工作落地。完善“1+N+X”人才政策体系,制定出台《关于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政策。加大人才发展保障力度,继续确保1亿元专项经费投入,出台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办法,提高人才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健全人才服务机制,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联盟”运作机制,出台金融支持人才创业创新的实施意见,构建创新高效的人才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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