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天狮学院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

2015-05-08 10:06:06 招生简章2015年招生章程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的复查。对存在弄虚作假、循私舞弊,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按照教育部规定,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已报到入学的取消其学籍,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同时将配合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按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第一学年在所属学院按大类培养,第一学年末根据“成绩优先、按志愿分流”原则在大类里选择专业。学生申请转学科大类和专业分流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天狮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按人才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三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天狮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国家及天津天狮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天津天狮学院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对考生及其家长因受招生中介机构或个人欺骗而造成的伤害,天津天狮学院概不负责。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5年度天津天狮学院本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天狮学院有关本科、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一律废止。

  第二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天狮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由天津天狮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报考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www.tianshi.edu.cn

  联系电话:022—82113117 022—82136122

  学院地址: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源泉路15号

  邮编:301700

  小编精心为您推荐:

  招生简章

  军校国防生招生信息汇总

分享

热门关注

2020泊头职业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简章

泊头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0沧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招生简章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20邯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招生简章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衡水职业技术学院2020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招生简章

衡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20高考注意事项,这些一定要了解

高考注意事项

2020绵阳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公布】

绵阳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湖北中医药大学2019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湖北工业大学2019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武汉轻工大学2019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

招生章程

2020南华大学船山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信息

南华大学招生章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