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开展价格法律法规宣传
一是在重大节假日和“3.15”期间,组织全局人员上街设置价格咨询点,宣传《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解答价格难点疑点问题,发放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单,在主要商业街悬挂宣传标语。一年来,共发放价格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680张,接受群众咨询102人次,悬挂横幅25条,发放标签58000张,共对250家(次)商场和个体户进行检查和指导。提高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价格法律意识。
二是在我市 “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十周年之际,我们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成立了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把宣传活动的时间、内容、形式等方面责任分解到人。并筹集宣传活动资金6万余元,在全市城区乡镇开展广泛宣传。在宣传活动中,共制作宣传横幅和气球标语122条,张贴宣传标语150余条,宣传海报90张。印制并下发价格维权手册5000本。在《新城市报》、《今日醴陵》等报刊发表题为《民生价格一线牵》专题文章。并在醴陵电视台新闻台对此次活动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报道。通过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了“12358”价格举报平台建设,扩大了价格举报工作的影响,提升了我市物价部门为民维权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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