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三查”,即:个人自查,在每个审计项目完成后,审计组全体成员就审计工作纪律、廉政纪律遵守情况进行自查,并由审计组长向主管局长进行汇报;本局督查,审计机关以审计回访形式,结合检查被审计单位审计决定落实情况,检查审计人员在审计期间廉政纪律、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内容;社会协查,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和向社会发放调查表的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纠正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把不廉洁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中。由于措施得力,2014年,纪检组未收到任何批转和直接举报的有关举报件。
三、强化了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在制度建设上积极给党组当好参谋,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一系列制度规范。继续执行《集体领导制度》、《审计项目管理制度》、《审计回访制度》、《考勤制度》的同时,实行“四制”工作方法,即善意提醒制,审计人员进点前,提醒审计人员应遵循“八不准”的规定;细心观察制,上班时,观察审计人员的精神状态,有的放矢的开展工作;及时补课制,由于审计人员业务比较繁忙,集体学习时不能完全参加,就利用其他时间进行补课,防患于未然;走访家属制,根据审计人员八小时以外的行为动向,不定期的进行家属走访,通过信息反馈,杜绝不廉洁行为的发生。通过实践,各项管理制度都得到了较好的执行,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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