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备考冲刺试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

  1.C【解析】《会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2.C【解析】《会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3.D【解析】《会计法》对于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只要求退回进行更正、补充,而不是不予受理。

  4.D【解析】根据《会计法》单位负责人的含义,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是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5.C【解析】《会计法》第四十条、四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6.A【解析】小数复查法不属于错帐的更正方法。

  7.B【解析】《会计法》规定,对财务收支的监督,主要是审查单位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正确性。

  8.B【解析】会计岗位的变动,属于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应当填写调转登记表。

  9.C【解析】《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10.A【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制定军队实施的具体办法。

  11.B【解析】本题考点是《支付结算办法》有关支付结算的特征的内容。

  12.A【解析】支票结算的有关规定。

  13.C【解析】《支票结算管理办法》规定,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

  14.B【解析】银行汇票的基本规定,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在异地、同城或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15.A【解析】本题考点是有关商业汇票贴现的基本规定。

  16.B【解析】本题考点是开业税务登记的要求。

  17.C【解析】本题考点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限的规定。

  18.A【解析】本题考点是税务管理有关账簿、凭证管理的规定。

  19.C【解析】本题考点是税款征收的管理规定。

  20.A【解析】本题考点是滞纳金的计算

  应纳滞纳金一滞纳税款×滞纳天数×0.5%。

  本题中应纳滞纳金=300万元×6×0.5%=0.9(万元)

  21.B【解析】本题考点是税务登记的有关规定。

  22.C【解析】本题考点是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有关规定。

  23.B【解析】本题考点是会计人员应保持廉洁自律、独立公正的职业品德。

  24.A【解析】本题考点是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有关内容。

  25.D【解析】本题考点是会计职业道德修养要提倡“慎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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