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理论
(一)考试范围
考试范围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时事政治。
(二)评价目标
政治理论考试在考查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基础上,注重考查考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生应能:
1、基本再认或再现有关的哲学、历史、思想道德修养、法律、经济和政治等方面的知识;
2、基本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中的有关范畴、规律和论断;
3、能够运用有关原理,解释和论证某种观点,辨明理论是非;
4、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比较和分析有关社会现象或实际问题;
5、基本能使用本学科的专业术语,文字通顺,层次清楚,有论有据,合乎逻辑地表述。
(三)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答卷方式:闭卷,笔试。
2、答题时间:120分钟。
3、各部分内容的考查比例:试卷满分为100分。考查范围包括: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约20分;
(2)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约22分;
(3)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约30分;
(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约23分;
(5)形势与政策,约5分。
4、题目类型
(1)选择题,约占20%。选择题形式为单项选择,要求从选项中,选择一项作为答案。这部分是试题主要考察考生对政治理论的基本概念的掌握和基本观点的认识;
(2)简答题,约占20%。用于考察考生基本概念的掌握;
(3)辨析题,约占20%。用于考察考生基本原理的掌握;
(4)论述题,约占40%。测试考生对一些主要的理论问题的阐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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