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现场确认
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报名登记表》(样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登记表所指定地点和规定时间进行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7月11日-7月14日(具体工作时间及安排见各报名点公告)
1、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对考生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鉴别,联机阅读与核试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的个人信息,进行“人证同一性”认定。
2、核验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和《报名登记表》(样表)。
3、考生签字确认“报名登记表”,现场确认报名点存档备查。
重点提示:
1、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招生单位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3、考生只进行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4、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无法办理现场确认。
5、考生一旦点击了“网上交费”,报名信息无法修改。如需修改,须重新进行网上报名,已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费。
6、报名信息一经现场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考生在报名时无法出具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可进行网上预报名、交费和现场确认,并承诺于2014年10月9日至10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8、已网上支付成功,未参加考试,不退报名费。考生因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除生效一笔之外,其它重复支付的款项都会在报名结束后,统一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
退费方式:返回考生交费所用银行卡帐户。凡符合退款条件的考生,待退款到帐后,再注销银行卡。
9、2014年10月16日起,考生可在信息平台下载2014年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