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就是靠着这些物质手段,组成了一个综合的、统一的完整的传达系统,达到演讲的目的。在这综合的传达系统中,缺少任何一个因素也构不成演讲活动。如果只有 “ 讲 ” 而没有 “ 演 ”( 包括主体形象 ) ,只作用于听众的听觉器官而不作用于听众的视觉器官,就会缺少感人、动人的主体形象及表演活动 —— 即缺少实体感。那就如同坐在收音机旁听广播一样。如果只有 “ 演 ” 而没有 “ 讲 ” ,只作用于听众的视觉器官,而有作用于听众的听觉器官,就犹如在聋哑学校看着聋哑的手势一样,总是令人难以理解。所以, “ 讲 ” 与 “ 演 ” 这两个演讲的要素是缺一不可的,只有和谐的、有机的统一在一起,才能构成完整的演讲传达手段,并圆满地完成演讲的任务。
然而, “ 演 ” 与 “ 讲 ” 在演讲实践活动中,在传递信息的时候,并不是平分秋色,各占一半。二者虽然需要和谐统一,但不是一加一等于二的统一。而是以 “ 讲 ” 为主,以 “ 演 ” 为辅,互相义织、互相渗透、互相促进的统一。在这里 “ 讲 ” 则是起主导作用,起决定因素的。而 “ 演 ” 则必须建立在 “ 讲 ” 的基础上,否则它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如果平分秋色或颠倒了这一关系,也就不称为演讲了。所以,只有既 “ 讲 ” 且 “ 演 ” ,以 “ 讲 ” 为主,以 “ 演 ” 为辅,既是听觉的,又是视觉的,兼有时间性和空间性艺术特点的综合的现实活动,才是演讲的本质属性,是区别于其它现实口语表达形式和艺术口语表达形式的关键所在。
小编精心推荐阅读
演讲稿范文 | 演讲稿格式 | 演讲技巧 | 演讲稿开场白 | 演讲稿怎么写
小编精心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