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为了使音乐考试不流于老套、死板,使学生能更自然地表现音乐。并且让我对每位学生有个基本的了解,这学期的音乐考试我采用了:让学生选择自选一首歌曲表现。选班级优秀的学生4位一起评分,最后取平均分作为学生的最后评定成绩。
(一)评分标准:
1、音准、节奏(50分)
2、表现力——舞台形象、表情、歌曲情感处理。(30分)
3、普通话咬字(20分)
4、歌曲的完整性(10分)
(二)三点基本要求:
1、歌曲要求是课本中或课外健康的歌曲(流行歌曲可以)。国歌和儿歌不能唱。
2、要求背唱歌曲一段歌词,任选一段歌词。
3、在讲台上拿话筒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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